人民网评:力戒创建“示范”变“失范”

发布时间:2024-11-14 11:44:32 来源: sp20241114

开展创建示范活动过于随意,违反规定、层层加码提出创建要求,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,给有关基层单位带来了不小负担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就要针对此类问题精准施策、靶向治疗,以实招硬招打出组合拳。

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,本是为了提高政策落实水平,通过对有关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,推动有关地方或单位改进工作。这类活动的目的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以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。不难发现,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本身不是目的,以活动激发活力、推动发展才更重要。这意味着,办活动与求实效之间,不能本末倒置。那些为了开展活动而几近折腾的做法不可取,也应当予以纠正。

一直以来,关于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,都有明确的规定与规范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早就印发《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提出制定这一办法的一个重要考虑是“深入改进作风,力戒形式主义,切实为基层减负”。可以说,无论是开展相关活动,还是对相关活动进行规范,都要坚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。

示范达标、活动创建,必须要严格对标标准,而不能任意随意。比如,一些创建活动必须经批准后才可以创建,而有些部门或基层单位则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。又如,创建示范活动,要遵循严格规范的审批制度。只有在创建程序、标准、考评、管理等方面,进行严格地约束和规范,才能确保相关示范达标活动有序开展。

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,既要确保“达标”,又要突出“示范”,这对相关活动的“含金量”提出了很高要求。带有形式主义色彩的活动,从一开始就不具备示范性。那些对推进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的活动,那些对推动重大战略实施、重要政策落实、重点工作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意义的活动,才更加具有全局性、示范性。开展这类活动,不仅要更好满足基层发展需求、精准对接基层实际,而且要倾听群众意见、符合群众期待。惟其如此,尊重规律、尊重实际,相关活动才能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需要绵绵用力、久久为功。对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来说,关键在于质量高不高、在于对改善群众生活和推动基层发展的帮助大不大。力戒形式主义,注重求真务实,强化制度约束,严格规范标准,有益的示范和达标活动一定能有实效、真效、良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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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编:孟哲、曲源)